2022年1月1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》正式施行,“依法帶娃”已從“家事”轉變為“國事”,“依法帶娃”的理念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。

2月17日,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審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,針對雙方監護人的監護失責,發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。這是自《家庭教育促進法》施行以來,吉林地區法院系統首份家庭教育令。 豐滿法院在審理吳某訴郭某離婚糾紛案件中查明,雙方共同育有一婚生女吳某甲現年14周歲,正處于接受義務教育、身心健康成長的關鍵時期,但其父母平時疏于教育管理、懈怠履行教育責任,致使吳某甲目前處于輟學狀態。 經審理認為,吳某甲父母未盡到足夠的家庭教育責任,主觀上忽視了吳某甲的生理、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,客觀上對吳某甲的全面健康成長形成阻礙,屬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》規定的“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”的行為,依法應予以糾正,根據有關法律規定,對監護人發出《家庭教育令》。同時,辦案法官現場對吳某甲父母進行家庭教育指導,提出針對性的建議和意見。經過耐心勸解、說理教育等柔性引導,吳某和郭某均意識到了作為父母的失職,表示無論雙方婚姻狀況如何,都會將婚姻沖突帶給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,負起責任。 近年來,我國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體系不斷完善,家庭教育促進法也是其中的有機組成和有益補充?!都彝ソ逃龠M法》的施行使全社會更加重視家庭教育,人民法院對于該新法后續的貫徹、落實和執行工作更加義不容辭,從而促進社會提升家庭教育能力,以法治保障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。